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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6停车场充电桩合作招租询价文件
时间:2025-11-14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CBYY-2025-ZC007     

2.项目名称:P16停车场充电桩合作项目;

3.项目范围:租赁不低于40个(及以上)车位建设快充桩,合作期不少于3年。

4.项目业主: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P16停车场充电桩区域车位出租以及配套施工

6.项目类别:£工程 □货物 ☑服务

7.项目概算:租赁不低于40个(及以上)车位,单泊位租金不低于240元/月/位,年租金不低于115200元,本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方式。

8.响应文件份数:共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二、资格条件及相关说明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运营或新能源充电设施运营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至少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累计具有35(含)个及以上的充电桩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运营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资料信息应能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签订时间、充电桩数量、服务内容等),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5.本项目不允许以各种方式冒名顶替,一经发现,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三、项目报价

1.报价方式:租金价格     元/月/泊位(不低于240元/月/泊位),年租金价格不低于115200元。

2.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所报单价为包干价,包含以上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一旦中标,不予以调整。

四、投标材料提交

投标函需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2.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3.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

5.相关业绩案例

6.投标人简介(如有)

7.无不良征信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

8.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采购基本要求

1.工期要求:总工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2.投标人应完全理解招标人的需求,并保证全部响应。

3.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交的产品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4.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该项目拟派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全部损失。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水平。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六、评审方法和标准

1.首先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按照单车位每个月最高租金价格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2.该中标人的报价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其报价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可以不对招标人的采购文件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4.本次询价采购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如询价响应人不足三家则询价人有权终止本次询价,且不向各合作单位作任何解释。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应根据本询价采购文件内容,于2025年11月21日10:30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大街与明光路交口东方大厦22层2220室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4.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10:30

八、补充说明

1、投标人提供的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信息的行为,无论在投标有效期内还是在合同履约期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

2、中标单位与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包河分公司签订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2220室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0551-65537082

附件:P16停车场充电桩合作招租询价文件(7).docx